抗日战争期间中国损失了多少人口?
抗日战争是近代史上中国人民为追求民族解放、捍卫国家独立的一场伟大全民族抗战。抗战八年,中国人民与日本侵略者进行了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浴血奋战,并最终与世界反法西斯正义力量一起赢得了战争的最后胜利,逐日寇出国门,挽民族免灭绝,奠立了中华民族复兴的根基。但中国人民也为此伟大胜利付出了极其惨烈的代价,遭到前所未有的损失,人口损失即为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经过长达四年时间的研究,利用战争期间及战争胜利后形成的大量档案文献资料,对国民政府权辖区域内南京市、江西、广西、湖南、福建、河南、云南、贵州等省,以及陕甘宁地区、国民政府部分中央部会机关、南洋华侨等方面的战时人口损失情况进行了分别的考察,并结合利用相关资料对部分省区的战时人口损失数目进行增补及重新核算,对中国解放区抗战人口损失进行了分析、核算及对山东省以及含晋冀察绥热辽在内的华北地区的人口直接损失数目予以分析,对包括中国共产党抗日武装部队、国民党军队等在内中国抗日官兵的战时伤亡统计,并对相关数目进行核算;还对上海市、江苏、安徽、浙江、湖北、广东、东北地区等部分省区以及强制劳工、伪军、台籍日军士兵等方面的人口伤亡损失,运用若干法则进行估算或估计,构建了汇总中国抗战直接人口损失总体估计最低限数的具体的数据基础。并经过利用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的主要数据,结合民国时期人口发展相关指数,对1937年及1945年中国人口实际保有的可能数进行了逆测,并由此做出中国抗战时期人口损失的总体估计。
经过上列各项基础研究工作,得出有关中国抗战时期人口损失的初步研究结论:中国抗战直接人口损失可累计之估计数为2062万人,合可累计之战争直接伤残人口,军民伤亡最低限为3480万人;同时,我们认为,中国抗战直接伤亡人口合计应在4100万上,合战时失踪被俘等项数字,战争直接给中国造成的死亡、伤残及失踪等项人口损失共计超过4500万人;而从人口损失的角度看,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损失总数应在5000万人以上。
以中国抗战直接伤亡人口的死亡与受伤人口的分布看,死亡人口占伤亡总数的49.77%,伤、亡之比基本持平。以军人伤亡计,死亡官兵占伤亡军人总数的47.7%,抗战军人的伤亡比重也大体持平;纯以平民论,伤亡各占比率更相接近;以伤亡人口的主体分布看,含中国共产党抗日武装部队官兵、国民党军官兵及应当视同中国抗日官兵的兵役壮丁等在内的中国抗战军人伤亡总计达1140余万人,占全部中国抗战直接伤亡人口的27.61%,含劳工在内的平民遭敌残杀致死致伤者共计近2400万人,占伤亡总数约68.25%,是抗战期间蒙受人口伤亡最严重的主体。
以中国抗战直接死亡人口地区分布论,包括山东、河南、河北、山西等省及察绥热辽数省部分地区在内的华北地区为最惨重,全地区死亡人口占全国死亡人口总数的21.07%;其次为华东地区的上海市、南京市、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等省市,战争直接造成的死亡人口占全国死亡人口的17.3%;东北地区死亡人口占全国抗战死亡人口总数的13.36%,此外该区域境内,人口死亡最严重者是中国强制劳工,合东北本地区劳工死亡,全境强制劳工死亡共计达231万多人,仅此一项,即占全国抗战死亡人口的11.22%;华中两湖地区死亡人口占全国死亡数的9.14%,华南两广地区死亡数占到全国死亡数的7.13%。其余西南地区、西北地区抗战期间也因长期遭日军飞机空袭,被炸死炸伤者成千上万,另如云南、贵州两省战时也多次遭日军窜犯,直接遭敌残杀者,为数亦众。
从战时直接死亡人口的主体分布看,中国军人、强制劳工、普通民众、伪军等各主体伤亡与死亡比重持平。以男女分布看,在军人、劳工、伪军之外的中国大陆境内平民战时直接死亡人口中,男女比率为5:2,女性死亡人口占该项死亡数的28.6%,占整个中国抗战直接死亡人口的15.03%,共计达310万左右,以伤亡比率持平粗略计算,抗战期间,中国妇女伤亡合计共达622万余人,占全国抗战伤亡人口总数的15.07%。
以成人儿童分布论,排除军人、劳工、伪军之外,在中国大陆境内平民战时直接死亡人口中,成人与儿童比为10:1,即儿童死亡人口占该项死亡数的9.1%,占全国死亡人口的5.26%,共达108万人以上,亦以伤亡比率持平约略估计,则战时中国儿童伤亡数近220万,占全国伤亡总数的5.27%。如果合军人、劳工、华侨及“一般民众”在内,则男女死亡比率约为9:1,女性死亡人口占中国抗战直接死亡人口之18.27%,女性受伤人数及伤亡合计数分别占中国抗战人口损失各相关总数的17.76%和18.01%。这一死亡人口男女性别比率也显示了一个事实,即抗战期间,中国男性人口的损失要比女性惨重得多。
文章来源:《抗日战争研究》 网址: http://www.krzzyj.cn/zonghexinwen/2020/1111/393.html